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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消命令( ⇘ 类别 '撤销/恢复')用于在当前编辑器或视图窗口中撤消上一步操作。
重复使用“撤消”命令可恢复到窗口打开时的初始状态。编辑器中POUs、数据类型、视图、全局变量和对象组织器中的所有动作均可使用“撤消”命令。
使用 ⇘ 恢复命令:还原到撤消前的状态。